開放學區: 自學應該是所有的人民都可以選擇的教育方式,讓自學家庭自由選擇要在哪一所學教註冊學籍,才能確保學區學校不會無端阻擾家長的自學申請,更能夠促成學校提供多元自學資源來吸引自學生註冊。 免試升學: 12國教是人民的權利、政府的義務,政府應該馬上實施高中自學的法源,並且保障自學生在12年的自學過程中免於受到無謂的考試干擾。就算是依照所謂的國中在校成績分發高中職,學校為了避免來自上學學生家長的壓力,勢必要求沒有上學的自學生也參加學校各市各樣的校內評量,以求形式上的公平。這樣的做法只會造成國中自學更大的困擾。 直接補助: 政府每年編給自學生的12萬補助款都被學區學校挪做他用之外,還要不上學的自學生繳交四聯單上五花八門的學雜費,強迫購買沒有用的教科書。這些錢應該要花在自學生的教育上,直接補助法定代理人自學生的教育相關支出,或是用來購買學校和其他機構所提供之相關課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