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常用蘋果和橘子來說明不同基礎的東西是不能放在一起比較。 在台灣,我們在家自學的評鑑會上卻常看到自學家長和審查委員雞同鴨講的場面。 部分委員連最基本的「學校」不等於「教育」觀念都沒有,把自學家庭當成「非實驗學校教育」來批判。 政府要就提供對自學家庭真正有用的輔導,以孩子為中心的評鑑,不然就不要管過頭,以免妨礙家長教育選擇權。 - 比照學校老師,政府有責任提供自學家長必要之協助,提升他們的教學內容和方法嗎?
- 在教教育的視導工作,合是不一定了解在家教育的設籍班導師來進行嗎?甚至設籍學校的校長也不一定懂自學。
- 自學生有權依照國民教育法,要求政府鑑定其不同程度之學力。
- 自學生的「在家表現」可以替代高中免試入學的國中「在校表現」嗎?
- 自學生一定要到學校參加評量才算是評鑑嗎?
- 鼓勵學校發展自學資源中心,以吸引自學家庭多設籍,發展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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